发布日期:2021/3/29 15:01:11 浏览:2228
一、主办单位
广州市花都区游泳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
广州市启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
广州市朗悦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
广州市骏星体育俱乐部
三、协办赞助单位
广州夏泳体育产业有限公司
中国洲克控股有限公司
四、比赛日期
2021年5月22-23日(共4场)
五、比赛地点
广州市花都区游泳馆(花都区体育路20号)
六、比赛项目
(一)甲组(男、女子):
50米蛙泳、50米自由泳、50米仰泳、50米蝶泳、100米自由泳、200米自由泳、100米蛙泳、4x50米自由泳接力(共16项)
(二)乙组(男、女子):
50米蛙泳、50米自由泳、50米仰泳、50米蝶泳、100米自由泳、200米自由泳、100米蛙泳、4x50米自由泳接力(共16项)
(三)丙组(男、女子):
50米蛙泳、50米自由泳、50米仰泳、50米蝶泳、100米自由泳、200米自由泳、100米蛙泳、4x50米自由泳接力(共16项)
(四)少儿甲组(男、女子):
50米蛙泳、50米蛙泳打腿、50米自由泳、50米自由泳打腿、50米仰泳打腿、50米仰泳、4x50米自由泳接力(共14项)
(五)少儿乙组(男、女子):
50米蛙泳、50米蛙泳打腿,50米自由泳、50米自由泳打腿、50米仰泳打腿、4x50米自由泳接力(共12项)
(六)少儿丙组(男、女子):
50米蛙泳、50米蛙泳打腿、50米自由泳打腿、50米自由泳、50米仰泳打腿(共10项)
七、竞赛组别
(一)甲组:15-17岁,2003年1月1日-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
(二)乙组:13-14岁,2007年1月1日-2008年12月31日出生者
(三)丙组:11-12岁,2009年1月1日-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
(四)少儿甲组:9-10岁,2011年1月1日-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
(五)少儿乙组:7-8岁,2013年1月1日-2014年12月31日出生者
(六)少儿丙组:5-6岁,2015年1月1日-2016年12月31日出生者
八、参赛单位及竞技组
面向社会广大适龄游泳爱好者,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体育俱乐部或个人团队组队。
九、参赛资格
(一)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港、澳、台来往(大陆)通行证原件。
(二)每队、每项限报4人,每人限报3项,接力不算。每队每年龄组别接力只能报一队,接力可以按最大年龄组别夸组参加。即可以小打大,不能以大打小。每名运动员只能兼报1项接力,如有违反规程多报接力项目,一经查证将取消该项成绩,并扣除团体积分3分。
(三)每名运动员只可代表一只队伍参加比赛。
(四)各队可派领队 1 人,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人数5:1配置。
(五)运动员个人单项必须按注册年龄组参赛。
(六)运动员参赛期间的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由大会统一购买。
(七)凡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必须签署《自愿参赛责任风险告知书》《健康承诺书》《疫情防控申报承诺书》,否则,不予参赛。
十、参赛办法
(一)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(含香港、澳门身份证件)参加比赛,检录时由裁判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场比赛。
(二)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,由参赛单位或运动员监护人提供健康证明,比赛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发生意外伤亡事故,一切原因由个人及监护人自行负责。
十一、竞赛办法
(一)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《游泳竞赛规则2019-2020》。
(二)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大会统一调派。
(三)如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3 个或所设小项报名人数不足5 人(队)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。
(四)比赛采用一次性出发,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。按成绩排列名次,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,无下一名次。凡在比赛中被判为有意犯规或延误比赛者,每项次均在其代表队总分中扣除3分。
(五)根据编排情况,同项目可以进行拼组比赛。
(六)采用快速竞赛方法。
(七)采用手动计时法。
(八)打腿项目所用浮板由赛会统一提供。
(九)自由泳项目不限泳姿。
(十)运动员在游泳池训练热身时,应遵守赛前热身训练泳道安排,不得佩戴划水掌或脚蹼,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当日比赛,并视情节严重,由竞赛委员会作出相应处罚
(十一)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《游泳竞赛规则2019-2020》进行比赛检录,每项比赛在点名检录后运动员没到场的,一律按期权处理,不得异议。
(十贰)凡是弃权的运动员必须在每场比赛开赛前15分钟由领队或教练到检录处填写提交弃权表,凡无故弃权者将取消期本次比赛的所有项目成绩,并扣除期所在代表队团体积分3分。
十二、奖励名次及计分办法
(一)个人项目录取前八名,按10、8、7、6、5、4、3、2计分。
(二)接力项目录取前八名,按20、16、14、12、10、8、6、4计分。
(三)“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”:参赛队有 5 队(含 5 队)以下评选 2 队;10 队(含 10 队)以下评选 3 队;15 队(含 15 队)以下评选 4 队;16 队以上评选 5 队。
(四)团体奖以各队所获总分录取(如总分相同,则以冠军多者列前,再相同者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,如此类推),给予团体奖励。
(五)同一学校(代表队),初中组与小学组将分开记分。
(六)本次比赛奖项:
1、个人项目前三名分别奖励:金、银、铜奖牌/奖状、以及现金300元/200元/100元,前四到八名分别奖励精美奖品/奖状。
2、接力项目前三名分别奖励:金、因银、铜奖牌/奖状、以及现金500元/300元/100元,前四到八名分别奖励精美奖品/奖状。
3、团体总分前八分别奖励现金1000元/800元/600元/400元/300元/200元/100元/100元及团体总分名次奖杯。
(七)本次比赛个人项目颁奖,将于每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进行。团体项目颁奖,将于第4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进行颁奖。请个代表队伍一定要留好领奖运动员代表。
十三、报名方式
(一)报名时间:2021年4月1日-5月1日下午17时结束。
(二)报名方式:网上报名。报名网址:http://swiminfo.cc
报名前请先点击网站右上角的“操作说明”链接查看网上报名操作方法。报名成功后,请导出并打印报名表(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)和签订《自愿参赛责任风险告知书》《健康承诺书》《疫情防控申报承诺书》《个人健康卡及安全测试承诺书》(须监护人签名),发送报名表至指定邮箱(邮箱地址:huaduyongxie@163.com,联系人:任老师、联系电话:13144459732;骆老师、联系电话13318722288)。
(三)纸质版报名表及《自愿参赛责任风险告知书》《健康承诺书》《疫情防控申报承诺书》不需要提交。
(四)报名费:报名按每人每项50元收取报名费、接力报名费100元/项。
(五)报名费支付:请于工作日每天9时-13时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103号C栋5号,广州市花都区游泳协会。进行缴费及确认报名。或转账到花都区游泳协会对公账号(转账后截图发送到邮箱:huaduyongxie@163.com以XX队伍报名费用命名主题):开户名:花都区游泳协会;账号:中国工商银行天贵支行6232713602004237818.
十四、广东省业余运动员等级
(一)业余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,由广东省游泳协会统一出具,共分为三个系列:粤萃金星、粤萃银星、粤萃铜星,每个系列四个级别,共十二个等级,分别对应不同的运动员水平。
(二)粤萃金星、粤萃银星、需参加广东省泳协组织的赛事或考核。
(三)粤萃铜星参加本次赛后可提交申请,成绩达到对应等级可颁发对应等级证书
(四)粤萃铜星达级标准:
1.粤萃铜星四级:能够使用四种泳式分别游完50米.
2.粤萃铜星三级:能够使用四种泳式中的两种分别游完50米
3.粤萃铜星二级:不限泳式游完50米
4.粤萃铜星一级:不限泳式游完25米
(五)运动员可根据赛后成绩,在竞赛结束后30天内,向竞赛组委会申领并填写等级申请表,申报对应等级证书,申报费50元/每级。
十五、赛事疫情防控要求
(一)各参赛单位报到当天出发前,队伍防疫责任人必须对本队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。发热的人员不得前往赛区参赛。
(二)全体参赛人员、裁判员往返赛区途中和离开赛后,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。运动队须自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前往赛区,如体温枪、酒精免洗消毒洗手液、抑菌洗手液、一次性橡胶手套、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等。
(三)抵达报到地点后,须间隔 1 米有序排队等待检测体温。各参赛单位必须上交全部人员(领队、教练员和运动员)赛前 14 天的《个人健康卡及安全测试承诺书》。
(四)比赛期间,运动队仅允许凭通行证(胸卡)从指定门口进出,实行体温检测准入制。如体温超 37.3℃则送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并复测体温,体温合格方可入场比赛,如体温不合格取消本次参赛资格并由医疗人员送至定点医院排查。
(五)本次比赛采用无观众形式进行,与比赛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赛场(如家长、亲友等)。
(六)除正在进行比赛的运动员和裁判员可不佩戴外,其他时间和所有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
十六、参赛费用
各参赛队伍的报名、交通、食宿、保险费用自理,如外市队伍需要协助预定酒店的可提前向组委会提出。
十七、联席会议
另行通知
十八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九、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
广州市花都区游泳协会
2021年3月23日